*五条申报和审批程序
私营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向注册所在地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审批。
*六条 经批准取得自营进出口权的私营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凭批准文件到海关、出入境检验、外汇、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主管部门申领《进出口企业书》后开展自营进出口业务。取得自营进出口权的私营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分立、合并、变更自营进出口商品目录,须报外经贸部批准;变更企业名称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名称预先核准,报外经贸部办理相应批准手续;注销的须报外经贸部备案。
*七条和义务经批准取得自营进出口权的私营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享有的和应承担义务如下:
一、可以直接从事自营进出口业务。
二、在批准的进出口业务范围内,可以经营该企业或院所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该企业或院所生产、科研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
三、可以申请加入进出口商会、参加国家和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组织的有关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并得到国家对外贸易方针和政策的。
四、在从事自营进出口贸易活动中,可以享受与公有制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相同的待遇。
五、遵守国家有关对外贸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六、接受外经贸主管部门和进出口商会的监督、管理和协调。
七、积极出口创汇。
*八条各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对取得自营进出口权的私营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开展进出口业务,要积极支持,加强,做好服务和规范化管理工作。
*九条取得自营进出口权的私营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将视具体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或撤销自营进出口权的处罚。
*十条本规定由外经贸部负责解释。
*十一条本规定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进出口经营权
进出口经营权的办理步骤
很多人注册公司的时候,如果公司涉及到的商业活动存在进出口贸易的话,一般都是会办理进出口权,如果企业选择的经营范围和进出口贸易有关,需要同时进行企业进出扩权办理的申请。
按照国家规定企业只有在获得进出口经营权之后,才可以进行相关的进出口业务,而进出口权的办理还可以享受代国家的退税补贴,不仅方便同时还降低了成本。
国家对企业申请办理进出口经营权的要求已经放开,并且其注册资金及年销售额大小并不会影响到进出口权的办理,企业只要有符合规定的营业执照就可以办理了。
想成功申请办理进出口权需要得到国税、工商、检验检疫、海关、外汇管理局等多个部门的批准,并且成功拿到这些部门的批文后,该公司才算是拥有了自营进出口经营的。
当企业自营进出口经营权以后,将会直接获得退税,对于企业来说这笔利润还是比较可观的。而且企业申请办理进出口权之后,可以获得更多与外商接触和交流的机会,有利于企业寻求更多商机。而且货款直接到企业外汇帐户,大大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运作效率。
一、备案登记操作办法
(一)备案登记对象
根据《*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令 2004年*14号),自2004年7月1日起,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对外贸易经营者未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的报关验放手续。其中,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外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二)备案登记程序
1、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必须首先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在经营范围中具有从事相关“进出口”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经营业务;对于营业执照中无从事“进出口”业务经营范围的,须先到工商部门增加经营范围;然后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内进行申报。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实行网上申请,认真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登记表》中所有事项的信息,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准确和真实的。
注意;1,在登记时请选择“上海首畅企业管理顾问”作为“备案登记机关”;
2,请使用简体中文填写表格;
3,“联系电话”栏中请填写经办人办公电话;
4,“经营者中文名称”栏中应填写企业名称;
5,必须填写“经营者英文名称”和“英文营业地址”;
6,“备案地区”栏应具体到企业所在区。
3、填写好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打印下来(包括正面和,打在同一张A4纸上)。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
4、相关部门审批合格后,并查询结果已显示所查企业信息,便可以携带*(三)项领*书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到市民中心服务大厅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三)领*书
领*书需要提供的材料:
1、盖章签字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备案系统中打印);
2、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或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企业法定法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复印件;
5、领证人非法人的,应提供已签字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领证人复印件;
6、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7、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文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校验原件。
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时,如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类型、营业执照等项目与通过网上所申报的信息不一致时,企业应按本指南*三条“事项变更”中的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如组织机构代码证编码与通过网上所申报的信息不一致,请企业在窗口提交以下材料办理相关上报 修改代码的申请:
1、书面报告(上报错误的情况说明,法人签字、盖企业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原件核对);
3、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对);
4、法人复印件(原件核对)。
5、领证人非法人的,应提供已签字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领证人复印件;
等批复后,企业再重新进行网上的申请。
请企业填报数据时务必认真填写和核对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

京诺时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务正副本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
基本户许可证原件;
注册地及租赁协议复印件;
经营地及租赁协议复印件;
公司报告;
公司章程;一套章;
进出口权办理完毕后递交客户的:
外经贸委备案表;
统计证办理;
外管局资金帐户备案;
海关登记证;
外管局进口单位名录卡;
上海检验检疫局执照;
电子口岸。

京诺时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快速审批进出口经营权
/////厚道 善良 忍让 宽容 糊涂 真诚 饶恕 情义 //////
1、 商务局备案
(1) 网上申报,打印表格(须法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 法人复印件
所取得文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 办理海关登记手续
经营者持加盖备案登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1) 企业先到所海关领取办事须知及表格
(2) 须企业的人名章、公章和海关章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
(5) 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 报告复印件
(7) 法人明复印件
3、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 网上申报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法人明复印件
4、电子口岸
(1) 企业领取表格;
(2) 须企业公章;
(3)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加盖公章;
(4) 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加盖公章;
(5)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加盖公章;
(6)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及复印件(2)加盖公章;
(7) 负责人复印件;
5、 到企业注册地的国家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
增加进出口经营范围,办理出口退税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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